
内建院综发〔2020〕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区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内扫黑组通字﹝2020﹞3号)和《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145号)的精神要求,为扎实推动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完成三年工作目标,学校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145号)的精神要求,为扎实推动我校在扫黑除恶突出问题方面整治,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三年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我校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为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总目标,聚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问题,切实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联合驻地公安、城管、食品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细致摸排扫黑除恶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针对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的实际情况,坚持“党委负责、部门专责、专群合作、综合施策”的原则,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校园监管好、稳定好,提高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稳定向好,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与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具体整治任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个人极端事件问题整治
1.强化法制教育教学。按照《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及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合理安排法制教育内容,推进法律知识进课堂、进头脑,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安全管理处要指导好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责任单位: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各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处)
2.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各二级学院要把宣传“1号检察建议”列入安全教育第一课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法制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安全管理处)
3.推动家校共管。学生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制度,落实班主任、辅导员定期家访工作职责,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建立学校、班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分析家庭及学生思想、行为状况,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强化家校共管,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通过二级学院摸排,是否存在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驻地派出所排查治安线索,打击犯罪团伙、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参与赌博、传销、邪教组织活动;排查学校周边住户、商户是否有刑释解教、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重点人员,加强学校安保力量,严防侵入校园实施侵害。
(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警务室)
2、周边文化环境整治。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和取缔周边200米内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麻将馆、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排查学校周边出租房是否有非法开设印刷、复印和书店,清理清缴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等音像制品和违法出版物。
(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警务室、党委学生工作部)
3、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整治。排查学校内超市“三无”食品、“五毛食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校门外侧50米内摆摊设点、流动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情况;督促监管学校食堂的部门,对向学校提供配餐的单位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检查。
(责任处室: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处)
4、周边交通环境秩序整治。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学校门口交通设施不全、交通秩序混乱、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等进行集中整治;联系公安交通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指示牌、限速带进行标记规范;对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加强规范化管理,对校车驾驶员组织一次培训,在校内行驶的车辆规定车速禁止鸣笛,规范校内交通标线。
(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警务室)
5、“校园贷”“套路贷”问题整治。把防范非法金融贷款列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完善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群体助学和帮扶工作政策,加强动态排查,教育学生理性适度消费,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加强非法金融贷款警示教育,宣传“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院)
(二)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整治
1、建立常态化排查和管理机制。学校成立以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落实班主任、辅导员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事态严重的及时联系公安机关配合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安全管理处。
(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2、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学校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各二级学院通过展板、黑板报及主体班会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专业人员开展一次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提升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防控能力,加强对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
(责任处室: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3、推进学校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网格化排查机制,加强对学校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充分发挥护校队的作用,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及周边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形成护校安园联动工作合力。
(责任处室:安全管理处、警务室)
4.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建立问责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安全管理处)
四、步骤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9月初至10月初,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分析问题成因,按照立查立改、专项整治期间整改和长期坚持整改进行分类,形成总台账。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对问题总台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形成三个清单,按照分类,落实责任部门,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初至12月20日,对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落实情况,重点对“三个清单”、整改效果和长效制度进行大检查,形成文件资料,印发情况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确保问题整治到位,长效常治机制成形入轨。
(二)细致摸排,建立清单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采取调查问卷、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所属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排,把存在学生身边的黑恶势力摸清底数,主要摸排:一是涉及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摸排学生身边是否存在欺凌暴力、敲诈勒索事件发生;三是学校内教职工、临聘人员是否存在涉黑、涉黄、涉毒、涉赌问题;四是学校安全管理处排查学校周边旅馆、出租房、当地住户,是否有通缉犯、地痞流氓、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校地联合,集中打击
学校与驻地派出所、村委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学校警务室的作用,做到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黑恶势力底数,配合公安机关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人人增强扫黑除恶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1—660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