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 >> 资料下载
关于启用车牌智能管理系统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维护员   发布时间:2017-03-21   点击数:315

  关于启用车牌智能管理系统的通知

车辆信息统计表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学校将启用车牌进出智能管理系统。为确保该系统顺利启用和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机动车辆信息范围

  在编教职工、临聘人员、在校学生的机动车辆,物业公司、服务中心、食堂长期供货、校内长期施工、消防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的机动车辆均需采集信息。每人只限登记一个车牌信息,严禁以师生员工名义为他人登记车辆信息。

  二、报送车辆信息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将本部门在编、临聘人员、学生等相关人员车牌信息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最晚于2016年10月27日下班前报送保卫处108室,电子版发送邮箱njyzzbds@163.com。

  三、信息采集相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车辆信息统计,确保机动车辆号牌信息统计无误、无遗漏,若因信息统计不准确导致车辆不能正常驶入发生上班迟到等情况,均由上报部门、单位负责。

  2、各部门、各单位统计临聘人员的车牌信息时要注明临聘人员聘用起止期限。

  3、各二级学院统计学生车牌信息时,同时收集学生本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经初审合格后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与学生签订学校车辆管理相关手续。

  4、学校公务用车的车牌信息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计;物业公司、服务中心、食堂供货、校内施工等人员的车牌信息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统计;消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车牌信息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四、车辆进出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当车辆行至校门感应区时,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道闸杆提起后车辆即可通行。

  2、车辆通行实行一车一杆,车辆进出校门要保持车距,按标识标线行驶并减速慢行,必须由前方的车辆通过后,后方的车辆才能通过,(违反操作所造成的设备和车辆损坏由本人负责)。

  3、进校车辆请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4、车辆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前期启用阶段有一段调试期,调试期间若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谅解。

  车辆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启用后,学校之前制作的车辆通行证自行作废。

  附件:1、在编教职工车牌信息统计表

  2、临聘人员车牌信息统计表

  3、学生车牌信息统计表

  4、其他人员车牌信息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2016年10月25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管理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