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1年度防火一号预警的通知
作者:庄琦   发布时间:2021-03-23   点击数:29


内建院安字[ 2021 ]1

关于发布2021年度防火一号预警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回民区消防大队关于春季防火工作的部署以及呼和浩特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春季防火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的防火工作,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管理处)根据防火工作的需要,现发布2021防火一号预警通知:

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防火和消防工作要同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基建办公室需抽调专人定期对学校三期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防止因施工和违规用电等行为而引发各类火灾。

三、校园内需动用明火作业的部门要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向学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制定防火预案,明确具体责任人。要严格管控绿化烧荒行为,杜绝火灾隐患。

四、安保公司要加大三期未建空地的巡查力度,清明节期间严禁开展祭祀活动,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爆竹、孔明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五、2021310日至630日为防火封山期,严禁各类登山活动。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需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发生私自进山而引发火灾,森林公安机关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规范用电行为,督促树立人走断电的防火意识。

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及时制定相关预案并严格落实本通知精神。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消防安全管理员务于410日前对本部门所有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安全管理处杨峰处。

 

 

 

 

 

                                                                   安全管理处

                                                                  2021年3月22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管理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