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内教校安〔2024〕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和重点行业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35条硬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师生身边突出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校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八大行动”,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建立健我校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主要任务
开展校园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行动。
配合自治区教育厅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通过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等方式,组建涵盖消防、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验室(实习实训)等领域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与属地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安全管理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总结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宣贯力度。 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责任部门:党委安全管理部)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积极落实教育厅督导意见建议,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对本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及例行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学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察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安全管理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
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加快推动学校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 型,2024年底前,建立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统计、监管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2026年底前,全面搭建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开展学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2025年底前,实现未消防审验建设工程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部清零。
(责任部门:党委安全管理部(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
开展校园安全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开好安全教育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等内容,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加强学校管理者、行政部门、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4年,积极参与教育厅开展的相关培训;按照要求,学校每年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在教育厅的支持和鼓励下,根据发展需要和行业、产业安全方面新需求,设置安全生产相关学科,增加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设置,加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
(责任部门:党委安全管理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
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持续完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并做好解读宣贯。2024年,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指南》,推动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平安校园建设,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
(责任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安全管理部(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
开展校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专报制度,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安全管理部(处)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监督管理“宽松软虚”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党委安全管理部)
开展师生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利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聚焦学校师生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安全管理部(处)、团委、教务处)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要强化正向激励,学校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