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学校各类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和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预案》 《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 施办法》 《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高等学校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等 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 案所指的突发火灾事故包含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
以及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发生的突发 火灾事故,校园周边发生的突发火灾事故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 导小组,按照“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 ”的原则, 全面负责对火灾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的快 速反应机制。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立足 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争取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 对,果断处置,力争把火灾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火灾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管理 原则,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学校党政“ 一把手 ”是应 急处置的“ 第一责任人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赶赴现场, 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 进行: 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 散和自救工作;及时拨打119等求救电话;学校主要负责人必 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规定时间内 向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火灾事故在处置过程中,各部 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 生命至上 ”理念。在事件处置过程 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工作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 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等活动。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安全管理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 度,定期组织好消防安全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全校师生消 防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组 长:范志忠、牛建刚
副组长:雷建平、银 花、赵金龙、张利君 满都拉(常务)、王利俊、张 莹
成 员:安全管理部全体成员、事故发生部门全体成员、 预案涉及小组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制定 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 第一时问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事故发生后及时逐级报告自治区教 育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 工作;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 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 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安 全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
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 育厅的要求,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 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各部门、各单位 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做好应对事故灾难事件的人力、物力 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二)预警
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自治区教育厅的 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 备和安排。
(三)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各部门、各单位如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应在第一时间向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事 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 瞒报、谎报、延报。
(3)续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涉事故部门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发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后, 应在第一时间(事发1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逐级报告至突发 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特别重大消防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 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原 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涉事故部门应每 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较大事件(I级)和一般事件(IV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 涉事故部门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 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至突发火灾应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 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涉事故部门可以在第 一时问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 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
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的,可先进 行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 当 由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 由学校统一发 布,任何涉事故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发布事故信息。
四、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内 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事故灾难按 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IV级一I级。
(一)一般事件(IV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IV级);其它则视需 要作为IV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二)较大事件(II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III级):其它则视需 要作为III级事件对待。
1.造成了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三)重大事件(I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II级);其他则视需 要作为II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 需要作为I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五、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IV级)
一般事件由学校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同时将情况上 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较大事件(III级)
在一般事件(IV级)响应的基础上, 由学校按照学校应急 预案进行处置, 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直至教育部。
(三)重大事件(II级)和特别重大事件(I级)
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 由 自治区教育厅按照事故等级 逐级响应。
六、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 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火灾事故
1.报警接警处置组
组 长:张永飞
成 员:郝瑞华、张宇婷
当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利 用 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 ,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 、 气 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并根据情况拨 打“ 119(或110) ”报警电话 ;报警时要讲明起火时间 、地 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 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单位详细地址; 同时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本部门分管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报 告。
学校安全管理部接警后迅速发出火灾声光警报器,提示 火灾发生,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 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组人 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 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 长:董少琼
成 员:梁少荣、李 华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 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已切断起火现场电 源、气源和火源,检查现场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 同 时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 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不能扑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 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 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 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3.应急疏散组
组 长 : 孙 强
成 员:学校义务消防队,各楼宇楼管、楼层长
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 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处于着 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 向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楼层转角处要有老师负 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故。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 生器材疏散人员,疏散时应遵循“ 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 危险品及物资 ”的原则。
4.通信联络组
组 长:陈立新 成 员 : 成 波
通信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 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 战斗, 同时迎接消防车辆,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 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并视情况与供水、 供电、 医院等单位联络,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 火器材实施扑救。
5.救护警戒组
组 长:王慧景、张凌峰
成 员:医务室医师、警务室警官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立即 赶赴着火现场,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有序开展救护 工作。 同时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 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灭火工作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及时清点人数和派专人 寻找可能被困人员,并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相 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部 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军涛
成 员:潘彤光、庄 健、马 涛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 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 护任务及善后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7.事故报告组
组 长:王利俊 组 员:郭慧敏
⑴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 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 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 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补报。
⑵信息发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要严格按照信息归 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 体发布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8.后期处置组
组 长:韩和平
成 员 : 赵 洁 、 关 毅
负责善后处理。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 作,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 解释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 努力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 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 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 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重建与恢复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合作,并积极配合上级有 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教务处要积极采取多 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后勤管理处要 及时检查学校房屋受损情况,并根据受损程度尽快维护修缮; 网路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要检查通讯网络受损情况,并对受 损区域尽快维修, 以保障网络通讯恢复正常。如火灾发生部 位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馆、档案室、计划 财务处等部门,受灾部门要尽快统计出灾情造成的损失,校 内相关部门有义务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安全管理部要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 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 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 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 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 需求。
(三)人员保障
应组建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 投入使用。
(四)培训演练保障
应积极开展消防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 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 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各单位要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由学校安全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安全 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方案。